根据校研究生工作部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学院《2021年度永利112网站(中国)有限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》,经过员工个人申报,材料审核打分和现场答辩评审,确定以下研究生为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人选,现将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予以公示。
因参评研究生提交材料较多,现将提交材料存放研究生教育及管理办公室(管理楼101室)。如有异议,请到研究生教育及管理办公室查阅。
博士研究生:
2019241036 卢 恒 2019241042 左 娜
硕士研究生:
2020242055 康青山 2020242085 蒲 怡
2020242105 邱程程 2020247013 刘伟利
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4至11月10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研究生教育及管理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:王文龙 联系电话:0431-85095922。
研究生教育及管理办公室
2021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