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09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申报和上交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项目结题申报
2009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《条例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,认真撰写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结题报告》),提交电子文件及一份纸质原件。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,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。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,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,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。
1、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在2010年2月23日前,提交电子版结题报告,同时将纸质文件两份上交科技处项目办。
2、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,按逾期待结题处理,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,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。
3、经基金委批准延期的项目仍须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。
4、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结题报告除上述要求外,必须在线填报。
由于今年提交结题报告的时间正值假期和新年,请项目负责人于2010年1月15日前把校公章、财务决算章和审计章等盖章页提前盖章,以免影响正常提交报告。
二、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
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》,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原件两份。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于2010年1月9日前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电子文件,并将经负责人签章后的纸质材料于2009年1月9日前报送科技处项目办。此外,部分项目类型按如下要求报送:
1.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需提交专用的《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》。
2. 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须在线填报。
三、联系方式
科技处项目办(南区行政楼721办公室)
联 系 人:陈磊 韩阳
联系电话:85168106
科技处
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